购机入网业务 |
用户持机主身份证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无线市话(小灵通)终端设备并办理入网申请的业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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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带机入网业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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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户可持自有小灵通终端到指定(各)电信营业厅办理或预受理小灵通入网手续的业务。 |
补机业务 |
用户因手机丢失、更新机型等情况需重新购买一部新机,补机号码可与原机号码相同的业务。 |
换机业务 |
用户购机15天以内,因质量问题(人为因素除外),经确认后,可在不添加任何费用的情况下,更换同等机型的业务。办理时用户持相关证件外,必须携带购机发票(日期在规定的时间内),并且终端设备的包装盒、充电器、说明书等附件应齐全。 |
退机业务 |
在售后7天内因话机质量问题而要求办理退机的业务。(验证终端是否是本部门售出的)机身代码要规划好) |
拆机业务 |
用户因欠费或在营业前台申请拆机的业务。对申请拆机的,必须结清所有欠费 |
换号业务 |
用户申请将原机号码调换为其他号码的业务。 |
改名业务 |
用户名称改变但不改变电话使用权的业务。 |
过户业务 |
将电话使用权转让给另一用户的业务。(新用户需要重新签定服务协议) |
变更付费方式业务 |
由原来付费形式调整为另一种付费方式的业务。 |
变更付费帐号业务 |
单位用户(含个体经营)因付费帐号发生变化需要进行调整的业务。(办理时需持有单位介绍信) |
停机业务 |
用户在营业前台申请或因欠费及违章使用,由通信公司做停机处理的业务。 |
复机业务 |
用户因欠费拆机或自报停机后申请重新开通的业务。 |
变更程控功能业务 |
增加或减少相关程控功能的业务。 |
| 注:办理小灵通各种业务时,个人用户必须出示身份证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,并留存复印件;单位用户必须加盖公章。 |